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 灌夫,颇不雠,欺谩 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 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 有不便,以便 宜论上”。及系, 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 ,幸得复 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 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 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 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 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 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 ,故以十二月 晦论弃市渭城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