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 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 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 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 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 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 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 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 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 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