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後二岁,赤侧钱贱,民巧法用之,不便,又废 。於是悉禁郡国无铸钱,专令 上林三官铸。钱 既多,而令 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 ,诸郡国所前铸钱皆废 销之,输其铜 三官。而民之铸钱益少,计其费不能相当,唯真工大奸乃盗为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