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 为人主病不广大, 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 死,服丧 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 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 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 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 内史。弘奏事,有 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 都尉汲黯请间,汲 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 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 贵。尝与公 卿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 齐人多诈而无情实 ,始与臣等建 此议,今皆倍之 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 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 忠。”上然弘 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