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後二岁,赤侧钱贱,民巧法用之,不便,又废。於是悉禁 郡国无铸钱,专令上林 三官铸。钱既 多,而令天下非三官钱 不得行,诸郡国所前铸钱皆废销之,输其铜三官。而 民之铸钱益少,计其费不能相当,唯 真工大奸乃盗为 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