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 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 民益轻犯法, 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 ,齐有徐勃,燕赵 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 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 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 ,掠卤乡里者,不 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 御史中丞、 丞相长史督之 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 夫范昆、 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 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 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 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 千人。数岁,乃颇 得其渠率。 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 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 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 盗不敢发, 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 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 ,上下相为 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