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 。二千石系者 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 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 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 者数百里 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 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 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 所增加十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