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高祖时 诸侯皆赋,得自 除内史以下,汉 独为置丞相,黄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 廷尉正、博士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 反後,五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石,去“丞相” 曰“相”,银印。诸 侯独得食租 税,夺之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