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为郎时,与太卜 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 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 占家问之, 某日可取妇乎? 五行家曰可,堪 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 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 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 主。’”人取於五 行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