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信, 又何罪之有也?”对曰:“足下 不知也。臣邻家有远为吏者,其妻私人。其夫且归 ,其私之者忧之。其牺曰:公勿忧也 ,吾已为药酒以待之矣。后 二日,夫至。妻使妾奉卮 酒进之,妾知其药酒也, 进之则杀主父, 言之则逐主母,乃阳僵弃酒。 主父大怒而笞之。故 妾一僵而其酒,上以活主父 ,下以存主 母也。忠至如此,然不 免于笞,此以忠信得罪 者也。臣之事,适不幸而 有类妾之弃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