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 百人东猎。 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 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 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 。十六年 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 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 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 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 十七年,伐南山大 梓,丰大 特。四十八年, 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 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 文公卒,葬西山 。竫公子立, 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