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朔六年中,衡山 王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 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 元年冬,有司公 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 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 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 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 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 以闻,公卿请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