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 卫君。卫国之 法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 既而弥子 之母病,人闻, 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君闻之而贤 之曰:“孝哉 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 !”与君游果园 ,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“爱我哉,忘其口而念我!”及弥子色衰而爱弛,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 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贤 而後获罪 者,爱憎之至 变也。故有爱 於主,则知当而加亲 ;见憎於主,则罪当而加疏。故谏说之士不可 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 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