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 高祖时诸侯皆赋 ,得自除内史以 下,汉独为置丞相 ,黄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廷尉正、 博士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 石,去“丞相”曰 “相”,银印。诸侯独得 食租税,夺之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乘 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