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 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 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 及系,灌夫罪至族, 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 复召见。书奏 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 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 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 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 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 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 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 晦论弃市渭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