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 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 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 ,蔡人为他杀 桓公鲍及太子 免而立他, 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 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 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 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