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 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 魏其常受 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 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 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 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 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 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 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 上,故以十二月晦 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