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 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 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 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事大 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 之。居官数年 ,一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 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 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 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