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闻明主立政,有功者不得 不赏,有能者不得不官, 劳大者其禄厚,功多者其 爵尊,能治众者其官大。故无能者不敢当职 焉,有能者亦不得蔽隐。使以臣之言为可,原行而益利其道;以臣之言 为不可,久留臣 无为也。语曰:“庸主赏所爱而罚所恶;明主 则不然,赏必加於有功, 而刑必断於有罪。”今臣之 胸不足以当椹 质,而要不足以待斧钺,岂敢以疑事尝试於 王哉!虽以臣为贱人而轻辱, 独不重任臣者 之无反复於王邪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