鲁相初到,民自 言相,讼 王取其财物百馀人。田叔取其渠率二十人,各笞五十,馀各搏二十,怒之曰 :“王非若主邪 ?何自敢言若主!”鲁王闻之大惭,发 中府钱,使 相偿之。相曰:“王自夺之,使相偿 之,是王为恶而相为善也。相毋与偿之。”於是王乃尽偿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