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 相放,然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宣为左内史,周为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欲挤 者,因而陷之;上 所欲释者,久 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 决平,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: “三尺安出哉?前主所 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,当时为是,何 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