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 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 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 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 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 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 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