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 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 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 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 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 兵,释死 罪,缚辱郡太 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 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 是天子始使御史 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 能禁也,乃使光 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 节,虎符 发兵以兴击,斩 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 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 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 。散卒失亡, 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 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 满品者,二千 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 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 以文辞避法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