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,皆可为羞矣。卑疵而前,耥喦鞫 裕幌嘁允疲嗟家岳槐戎鼙稣郧笞鹩,以受公奉;事私利,枉主法,猎 农民;以官为威,以法为 机,求利逆暴:譬无异於操 白刃劫人者也。初试官时,倍力为巧诈,饰虚功执空 文以主上,用居上为右;试官不让贤 陈功,见伪增实,以无为有,以少为多, 以求便势尊位;食 饮驱驰,从姬歌兒,不顾於亲,犯法害民,虚公家:此夫为盗不操矛弧者也,攻而不用弦刃者也 ,欺父母未有 罪而弑君未伐者也。 何以为高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