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 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 ,易服色,法制 度,定官名,兴 礼乐,乃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 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 议以为贾生任 公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 後亦疏之,不用其 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