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 谓贤者,皆可为羞矣。卑疵而 前,耥喦鞫裕幌嘁允 疲嗟家岳槐戎鼙稣郧笞鹩,以受公奉;事私利,枉主法,猎农民; 以官为威,以法 为机,求利逆暴:譬无异於操白刃劫 人者也。初试官时,倍力 为巧诈,饰虚 功执空文以主上,用居上为右;试官 不让贤陈功,见伪增实,以无为有,以少为多 ,以求便势尊位;食饮驱驰,从姬歌兒,不顾 於亲,犯法害民,虚公家:此夫 为盗不操矛弧者也 ,攻而不用弦刃 者也,欺父母未有罪而弑 君未伐者也。何 以为高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