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 :高祖时诸侯皆赋 ,得自除 内史以下 ,汉独为置丞相,黄金印。诸侯自 除御史、廷尉正、博士,拟於 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 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石,去“丞相 ”曰“相 ”,银印。诸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 权。其後诸 侯贫者或乘 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