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相任,故喘,不当医治。脉法曰“ 年二十脉气当 趋,年三十当疾 步,年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 当安卧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,方脉气之趋 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 过也。臣意论之 ,以为神气争 而邪气入,非年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择晏 日,车步广志 ,以適筋骨 肉血脉,以 泻气。故年二十,是谓 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 灸,砭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