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 被可以葬者。取庸 苦之,不予 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 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 曰:“吾 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 尉责曰:“ 君侯欲反邪? 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 葬器也,何谓反邪 ?”吏曰: 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 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 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 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