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外 宽,内深 次骨。宣为左内史,周为 廷尉,其治大放张 汤而善候 伺。上所 欲挤者, 因而陷之;上所欲释者,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, 不循三尺法 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 ?”周曰:“三尺 安出哉?前主 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,当时为是, 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