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 其母蔡女。 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 母。及桓公病 ,蔡人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公 。厉公既立,娶蔡 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 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