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 雠,欺谩 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 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 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 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 帝诏,罪 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 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 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 有蜚语为 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 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