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 ,外宽,内深次骨。宣为左 内史,周为廷尉,其 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 欲挤者,因而 陷之;上所欲释 者,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。 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 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 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:“三尺安出 哉?前主所是著为律, 後主所是疏为令, 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