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 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 被可以葬者。取 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 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 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 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 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 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 止之,以 故不得死 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