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 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 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 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生曰 :“雒阳之 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用 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