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卫国之法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弥子 矫驾君车而 出。君闻之而 贤之曰:“孝哉,为母之故 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而甘,不 尽而奉君。君曰:“爱我哉,忘其口而念我!”及弥子色衰而爱弛,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 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之至变也。故 有爱於主,则知当而加亲 ;见憎於主 ,则罪当而加疏。故谏说 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 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