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为郎时 ,与太卜待诏为郎 者同署,言曰 :“孝武帝时,聚会 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 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 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 ,太一家 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