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 垂宫。三年 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 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 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 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 吉,即营邑之。十 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 。十三年,初有史 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 戎败走。於是 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 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 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 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 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 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