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卫国 之法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 之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 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 。君闻之而贤之曰:“孝哉,为母之故 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 而奉君。君曰:“爱 我哉,忘其口而念 我!”及弥子色衰而爱弛,得罪 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 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贤而後 获罪者,爱憎之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, 则知当而加亲;见憎於主, 则罪当而加疏。故 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