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 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 被甲,令家人 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 下廷尉。廷 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 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 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 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 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 以为无反事。文 帝朝,太后以 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 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 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 ”於是使使 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 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 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