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: “事主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 应对而不 怨,不逆上以自 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拂 ,臣行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亲 以为行,慈父不子 ;逆主以 自成,惠主不臣也。寡人 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 罪莫大焉 。以从政为累,以逆主为好 ,行私莫大焉。故寡 人恐亲犯刑戮之罪,以明有司之法 。”赵燕再拜稽 首曰:“前吏命胡服,施及贱 臣,臣以失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惠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