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曰:“古之治天 下,朝有进善之旌,诽谤 之木,所以通治道而来谏 者。今法有诽谤妖言之 罪,是使众臣不敢尽情,而 上无由闻过失也。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?其除之。民或祝诅上以相约结而後相谩,吏以为大逆, 其有他言,而吏又以为 诽谤。此 细民之愚无知抵死,朕甚不取。自今以来,有犯 此者勿听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