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曰:“法 者,治之正也, 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 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 “民不能自治 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 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 。如故便 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 则民悫,罪当则民 从。且夫牧 民而导之善 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 法罪之,是反害 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 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 大惠,德 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 除收帑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