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 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 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 沛郡治。元年冬, 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 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 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