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 能以徇其主矣。此 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 下贤不肖 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 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 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 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