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 。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 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率受上 爵;为私斗者, 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 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 ,举以为收孥。宗室非 有军功论,不得 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 级,各以差次 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家次 。有功者显荣,无功 者虽富无所芬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