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 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 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 。於是天子察其 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 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 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 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 。尝与公卿约议, 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 而无情实,始与臣 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 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 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 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