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 、赘婿、贾 人略取陆梁地, 为桂林、象 郡、南海,以 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 河以东,属之阴山,以为 十四县,城 河上为塞。 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 筑亭障以逐戎 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 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 越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