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 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 帝时,聚 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 曰可,堪舆家曰 不可,建除家曰不 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 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 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 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 人取於五行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