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诚欲以 伯王为志,则战攻非 所先。战者,国之残也,而都县之费 也。残费已先,而能从诸侯者寡 矣。彼战之为残也,士 闻战则输私财而富 军市,输饮食而待死士, 令折辕而炊之,杀牛而觞士,则是路军之道也。 中人祷祝,君翳酿,通都小县 置社,有市之邑莫不 止事而奉王,则此虚中之计也。夫战之明日,尸死扶伤,虽若有功也, 军出费,中哭 泣,则伤主心矣。死 者破家而葬,夷伤者空财而共药,完者内酺 而华乐,故其费与死 伤者钧。